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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改委16条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8-12-24 文章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4681

出台背景

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促进民间投资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有效提振了民营企业投资信心。1-11月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8.9%,同比提高12.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0.2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到63.7%,同比提高3.6个百分点;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超过90%。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2%,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6.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2位、中部第1位。


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省发展改革委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包括6个方面共16条措施。现将全文公开如下。


全文内容


支持创新发展


1. 发挥“三重一创”政策支持作用

修订完善“三重一创”若干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积极对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民间投资项目给予补助支持。充分发挥“三重一创”产业基金作用,结合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为民营企业注入更多股权资本,着力培育和发展壮大一批民营企业。每年遴选认定一批“独角兽”民营企业重点培育,在研发创新、推广应用、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同时推荐省级产业基金进行跟投。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实施。


2.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加大省工程研究中心在民营企业布局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牵头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鼓励民营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社会投资机构等共建创新平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集成创新能力。


减轻企业负担


3. 落实各项降费政策

全面巩固省定项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省级不再审批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


4. 降低用能成本

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全面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开展天然气输配价格年度成本监审,严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从紧核定并定期校核天然气输配价格,降低天然气短输价格。继续推行非居民用户量价挂钩政策,用气量递增、价格递减。积极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5. 鼓励直接融资

积极支持各地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发行创业投资类企业债券,用于发起设立或增资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6. 缓解资金周转急需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清欠行动,积极化解三角债,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对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认定的相关失信主体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支持省内相关市县开发推广信易贷产品,推动信用惠民便企,服务实体经济。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7. 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保障民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和领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通用机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建设。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发布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


8.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服务业

培育和支持一批民营企业主导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打造一批创新创业载体。支持服务业企业建立综合性或专业性公共服务平台,为更多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支撑。


9. 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对经核查符合规定的PPP项目加大推进力度,督促各地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尽早落地建设。鼓励民间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并在分解安排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推荐国家发展改革委PPP项目典型案例时予以优先支持。


10. 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

组织开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及时发布安徽省投资审批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加快推行企业投资承诺制改革,深入推进开发区“多评合一”改革试点。进一步精简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办理环节。在对各类投资审批事项实行“一码运转、一口受理、一网通办”的基础上,推进在线平台与各专业系统的深度融合,推进各级横向审批信息应上尽上,拓展在线平台投资先行指标监测、实时监控、大数据应用等投资管理功能。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11. 实行平等优惠扶持政策

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拟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在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省统筹投资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本地企业增资扩股视同招商引资给予同等待遇。


12. 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强化招标投标制度目录管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作用,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公开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不懈地消除对民营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13.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我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情况摸底调查,支持有意向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持续探索国有集团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创新与民间资本合作的多种形式,加强和完善保障民间资本权益的制度建设。落实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相关规定,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民营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隐性壁垒,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14.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

研究出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三重一制”建设实施意见等,深入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专项清理。加快建设合肥电子信息、芜湖通用航空首批省级军民融合产业基地,积极瞄准专用电子器件、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谋划创建后续批次产业示范基地,扶持一批“民参军”重大项目建设。举办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大赛,规范运作安徽省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军民融合科技成果和产业化项目来皖落地。


强化服务保障


15. 健全项目调度机制

按照统一标准,将民间投资重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库统一调度。建立健全统筹推进、分工负责、专项调度、专班推进机制,分层、分类开展重大项目调度工作,加快推进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遴选重点产业、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提请省委、省政府领导联系推进。督促各地建立领导联系推进民间投资重点项目机制。


16. 构建政企沟通长效机制

统筹做好“四送一服”集中活动和常态化活动,加强涉企政策宣传解读,组织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企业要素诉求,力所能及为企业纾困解难,尽心尽力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自己人”服务。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在研究制定针对民营企业政策措施时,把征求基层和民营企业意见作为必要程序。加强与省工商联的沟通协作,适时组织开展调研座谈,每年相关处室起草一份民营经济相关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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