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认定合肥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通知》,我县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合肥紫燕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国力物流有限公司、合肥荣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丰分公司、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长丰县供电公司、长丰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合肥鸿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水湖分公司等9家单位光荣上榜。
在“亮品牌、提品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中,我县通过制作电子显示屏、张贴放心消费海报、悬挂放心消费创建条幅、报纸、网站等宣传手段,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认同度和影响力。县消保委还统一为各申报单位免费制作“四项制度”和“六项承诺”等牌子共1242块,用于悬挂参创单位醒目位置,提醒企业(店)时刻严格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2018年,我县创建企业(店)207家,认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18家,有9家被合肥市认定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县消保委以各分会为单位对申报的企业(店)建立档案,一企一档,方便日后进行监管,各消保分会也相应建立了创建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