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研字〔2024〕153号
关于征集首批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典型案例的函
各相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流、采购与供应链行业协会商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深化模式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推动降低全链条、全流程、全要素物流成本,转变现代物流发展方式,受有关单位委托,我会拟组织征集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典型案例,推广典型企业的相关经验和做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企业、商贸企业、物流企业、供应链服务企业、产业或物流园区、服务平台等;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案例涉及多家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鼓励制造、商贸企业与物流企业(园区、平台)联合申报。
2.申报范围。聚焦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在两业融合、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国际物流、现代供应链、枢纽经济等重点领域的模式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系统创新,征集各类企业、园区或平台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
3.示范价值。相关经验具有示范价值和可复制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
二、申报工作安排和流程
1.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可通过各省级(含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物流、采购与供应链行业协会商会学会推荐参与征集,也可自行参与征集;中物联会员通过各分支机构推荐参与征集。
2.编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在深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典型案例申报材料模板》(附件1)编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篇幅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数据准确、做法清晰、观点鲜明,如有图片资料、获得的主要荣誉、重要媒体宣传报道以及其他企业有关情况介绍,请一并提供。
3.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填写《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文本(附件1)一并提交至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
4.申报数量。因名额所限,每个单位限报1-2个典型案例,符合条件、代表性强、示范作用大的案例。
5.申报时间及方式。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以邮戳或快递时间为准),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和一份电子版。
三、案例遴选与经验推广
我会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案例进行评审,筛选形成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典型案例集,并向社会公开发布。适时组织现场经验交流活动,促进行业交流学习和借鉴。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唐香香 010-83775692 18613860187
陈 凯 010-83775683 18811446270
周志成 010-83775690 13661368763
邮 箱:yanjiushibj@vip.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铭丰大厦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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